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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星光春晚)
2017-09-12 09:53:47 点击: 调整字体
第八届全国校园艺术周春节系列活动
第八届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星光春晚)
第八届“星光校园·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将于2018年2月3日—6日在北京举行,本届活动主题“一带一路”,晚会将在CCTV网络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络频道、中国网、新疆卫视分别播出并将在相关国家级网站直播。
一、主办单位:文化部·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中国美育研究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
中国民族音乐促进会
中国少年艺术团
二、承办单位:北京星光少年艺术团
全国学生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三、特别赞助: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美育基金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非遗校园传承基金
四、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教育电视台、 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网络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络频道、新疆卫视
五、活动项目:
1、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展演;
2、第八届全国校园舞蹈(春节)汇演;
3、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春节)展;
4、第八届全国校园古筝(春节)汇演;
5、第八届全国校园钢琴(春节)汇演;
6、第八届星光校园·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星光春晚)。
六、活动内容:
1.参会领导、著名艺术家、知名主持人等各界嘉宾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2.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开幕式、个人展演、集体展演、晚会录制;
3.录制第八届全国(大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晚会演出盛况将通过网络现场直播;
4.个人展演、集体展演将邀请著名音乐、舞蹈、戏曲艺术家、教育家现场点评;
5.参观鸟巢、水立方外观和军事博物馆等。
七、活动时间:
推荐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节目审核: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审核
通知结果:2017年12月25日通知晋京入围结果
全国学生春节联欢晚会:2018年2月3日—6日
八、活动地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著名院校
九、组委会机构设置:
名誉顾问:
周铁农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布 赫 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拟邀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顾明远 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
杨瑞敏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郭永福 中国教育学会原常务副会长
白淑湘 中国文联名誉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吴雁泽 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原副主席
刘兰芳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曲艺家协会名誉主席
金铁霖 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
徐沛东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王立平 中国音乐家协会原副主席
冯双白 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
姜 昆 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
李 铎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
詹建俊 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原副主席
陈爱莲 中国舞蹈家协会顾问、原副主席
乔 羽 著名音乐家
赵忠祥 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
周 望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著名古筝演奏家
李 明 中国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教授
组委会主任:
黄河浪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会长
陈 力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常务副会长
吴 斌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理事长
金铁霖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
秘书长:陈天玲 北京星光少年艺术团团长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副秘书长:鹿 强、王鹏月、钟洁雯、张爱国、汪 妙、刘长征、鲁宏国、孙旭东、郝福振、丁武昌、 张 凯、雷 烨、翁应斌、陆志龙、周国胜
十一、春节展演及春晚录制内容:
在全国各级各类青少年音乐、舞蹈比赛中涌现的优秀音乐、舞蹈、书画、古筝、钢琴、国学及综合类获奖作品。参加北京总总展演(比赛)的优秀集体节目将参加春晚录制,春晚录制必须是集体节目,个人节目参加展演(比赛)。
十二、演出对象及分组:
在音乐、舞蹈、才艺、综合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儿童、青少年;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作品及表演者均可自愿报名。
幼儿组: 6周岁以下
少儿组:A组(7-9周岁)、B组(10—12周岁)、C组(13—15周岁)、D组(16—18周岁)
青年组:A组(19—22周岁)、B组(23—28周岁)、C组(29—35周岁)
十三、参演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题材新颖,具有独特时代气息及春节喜庆民族特色;自主创新的原创作品;选手可以同时参加两个不同项目的个人展演。
十四、表彰及荣誉:
1.优秀组织单位将颁发“星光校园·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2.优秀教师将被授予“优秀辅导老师奖”;
3.参加晚会的选手将择优评选金奖、银奖、铜奖三种奖项;
4.部分优秀选手将在活动官方网站进行个人才艺展示。
十五、此宣传材料不构成对相关方的要约,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六、展演经费: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收取合理的评审费、场地费、组织宣传等费用,其他相关经费通过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筹集。
进京参演选手、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均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在京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11号办公楼1102
邮编:100055
联系人:王老师、鹿老师
电话:010- 63331722 63328862
服务热线:13701384591 13370131858
E- mail:wwwmiyp@163.com
官方网站:http://www.xgxy.net
微信公众号:xingguangxiaoyuan
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春节)展暨中国教师书画展
一、活动内容
1.接受参会领导、著名艺术家、知名主持人等各界嘉宾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2.在北京高等学府举行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春节)展;
3.部分参展小书画家代表特邀登上全国中小学生春晚晚会的舞台,参加星光春晚录制并通过网络现场直播;
4.参加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春节)展书画现场比赛;
5.书画名家讲座。
二、征稿对象
热爱书画艺术,在书画创作方面有特长的在校大中小学生、教师及青少年宫、书画艺术培训等校外培训辅导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三、征稿内容
1.主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时期中国青少年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反映全国青少年学习、生活风貌。提倡创新书画内容、创新书画形式。
2.形式:以国家教委“体育、艺术2+1项目”美术类的十二种内容为主,中国画、素描画、水彩(水粉)画、漫画、雕塑、工艺、设计。书法(含硬笔)、篆刻、摄影、民间美术类等。
3.规格:
(1)中国画和书法不能超过八开或十六开,雕塑和手工制作可用照片参展,摄影作品为7寸。提倡小尺寸作品,学生作品不超过八开或十六开,教师作品不超四尺整纸,超过规定不予评审。
(2)所有作品不需装裱。
(3)强调作品的创新性、完整性、艺术性。
四、征稿形式
1.作者个人自由报名,但必须由集体推荐并填写相应申报表,注明个人艺术史上最好艺术成绩,每人限选一件作品由推荐单位统一邮寄。欢迎网上报名、提交稿件。
2.组委会按规定经审核后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结果。
3.集体申报表由组织者认真填写,以便组委会联系。
4.为维护展览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和严肃性,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没有组织推荐及没有组织(辅导)教师和通讯地址的作品。
(2)用作业纸、草稿纸、没有用专用书画纸的作品和课堂作业。
(3)作品不整洁、不完整、尺寸超过规定的作品。
(4)有代笔或与参展年龄创作不符、不属于本人创作的作品。
(5)作品标签未按规定尺寸及标签未贴于作品正面右下角的作品。
五、征稿时间
个人自愿报名、集体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展览比赛时间:2018年2月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经费
参展作者、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凡参加本次书画展的作者免收评审费,免费颁发相关喜报或证书。
七、荣誉及奖励
1.接受参会领导、著名艺术家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出席活动的部分学生、教师代表,还将接受颁奖。
2.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复评、终评实行三级审评,按创作水平颁发金、银、铜奖。
3.与艺术大师、书画家对话交流。
4.经典作品收藏:部分教师、学生优秀作品将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博物馆等机构收藏。
5.书画创作及展示:在京活动期间,将组织参会的青少年书画家进行书画创作展示。
6.参加全国学生春晚录制:参展部分青少年书画家代表将特邀登上全国学生春晚舞台。
八、相关权限说明
展览书法、绘画、图片作品请自留备份,所有邮来资料恕不退还。组委会对展览作品、选手肖像、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和出版权,即无偿使用。
星光校园·第八届全国校园古筝(春节)汇演
一、汇演对象
凡热爱古筝艺术,并在古筝演奏方面有一技之长的青少年均可自愿报名。
二、汇演组别
本次古筝汇演活动,分为业余组、专业组、国际组三个组别。
业余组:
少儿A组:6周岁-9周岁
少儿B组:10周岁-12周岁
少年A组:13周岁-15周岁
少年B组:16周岁-18周岁
专业组:(专业组选手是指全国各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的师生)
少年A组:11周岁 -15 周岁
少年B组:16周岁-18周岁
青年A组:18周岁以上九大音乐学院师生
青年B组:18周岁以上专业文艺团体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师生
国际组:
为鼓励港、澳、台和海外古筝爱好者的参与热情,推动古筝艺术的发展,组委会将为参赛的港、澳、台及海外选手设“国际组”,并特设“特别奖”。
三、汇演要求
1、参加本次汇演活动业余组选手的曲目全部为自选,专业组选手的曲目全部为规定曲目(专业组的规定曲目附后);
2、参演人员必须背谱演奏;
3、参演曲目时间:业余组选手每首参赛曲目不得超过5分钟,专业组选手北京汇演复赛参赛曲目时间6分钟,决赛参赛曲目时间8分钟;
4、专业组:选手报名及北京汇演复赛参赛曲目为规定曲目,决赛曲目为自选曲目;
5、本次汇演活动按不同组别分为古筝独奏类和合奏类。独奏类最多可带1名伴奏。伴奏、合奏乐器由参演人员自行解决。
四、汇演方法
汇演程序:初选、复选、北京汇演三阶段
报名及初选:
1、在当地设立组委会的由各地汇演组委会负责进行初赛,并由当地组委会推荐晋京总汇演,名额由当地推荐及北京分配相结合。
2、在当地没有设立汇演组委会的,原则上选手报名由各地学校及古筝培训机构等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向北京组委会直接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每人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艺术照或生活照各一张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严禁跨年龄组别参选,一经发现隐瞒实情,取消比赛成绩。
3、专业组选手用录相方式报名至北京组委会,由北京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评出最后分数,再通知各地,决定晋京参加复赛、决赛的人员名单。
审核复选(包括各地选拔):
由专家评委根据初选单位的推荐,对参选者提供的DVD进行认真审定。已设立分赛区的,由当地专家评委进行推荐选拔,由北京审核确定进京汇演的名额。(专业组进京名额另行通知)进京汇演资格可2017年12月25日后通过电话咨询或活动官方网站查询。
北京汇演:
北京汇演期间,业余组选手自选曲目一首,分组汇演展评,限时5分钟。评委根据现场成绩评选最终名次。
专业组选手,采取复赛和决赛两场淘汰赛制。复赛:参赛选手从规定曲目中选择一首,限时6分钟。决赛:选手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复赛曲目重复),决赛曲目限时6分钟。(超时则根据超时长短扣0.1-0.3分),评委根据现场成绩评选最终名次。
五、活动时间
报名及初选阶段(含地方汇演):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全国汇演阶段:2018年2月3日-2月6日
北京汇演场地: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等著名高等院校
六、报名办法
1.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格。
2.报名者需提交本人演奏乐曲的音像制品一份,每首乐曲必须为一次性录音。音像制品上请注明参赛组别、姓名及曲目。参演音像制品须由一名音乐家或音乐教师填写推荐表格,以证明录音带确为报名者本人的演奏录音。
3.报名者需交近一年内半身照片(2寸)两张,以及身份、年龄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者可出具户口复印件,进京参赛时须出示证明原件)。
4、本人参加全国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评审办法
为了能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活动的透明度,使选手能够依据相应的标准准备活动。本次活动组委会综合各种因素,同时遵照惯例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1.评委组成
地区汇演各组别评委人数3人以上。由地区汇演组委会聘请,评委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北京汇演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组别评委3-7人,评委必须具备副高级专业以上职称资格。
2.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采用国际通用顺位法,评委现场打分、签名;打分交出后,评委及任何人均无权改动。
3.评选标准
本次汇演活动,评委严格区分专业、业余选手的评判及打分标准,并根据不同组别分别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选手奖:为表彰和鼓励在本次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组委会将按组别设立金、银、铜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教师奖:为表彰在古筝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及专家,组委会特设立“优秀古筝教育工作者”奖。
单位奖:为表彰在古筝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组委会特设立“民族音乐教育先进集体”奖。
以上奖项由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金奖作品还将在官方网站免费展播。
九、经费
1.本次汇演活动组委会不收报名费,适当收取场地租金等费用。
2.申报参演成功后,选手、领队及家人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星光校园·第八届全国校园钢琴(春节)汇演
一、参演对象
参演选手为7-18周岁,热爱钢琴艺术,并在钢琴演奏方面有一技之长的钢琴爱好者均可自愿报名。
二、参演组别
本次钢琴汇演活动,按业余组和专业组划分。
业余组:
小学A组:7周岁-9周岁
小学B组:10周岁-12周岁
初中组:13周岁-15周岁
高中组:16周岁-18周岁
专业组:
(专业组选手是指全国各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的适龄青少年)
少年A组:11周岁 -15 周岁
少年B组:16周岁-18周岁
本次活动特设以下组别:
为鼓励港、澳、台和海外钢琴爱好者的参与热情,推动钢琴艺术的发展,组委会将在参演的港、澳、台及海外选手中特设“特别奖”。
三、参演要求
1.参加本次汇演活动所有选手的曲目全部自选;
2.参加总汇演的选手参演时按参演曲目准备,必须背谱;
3.初演录音的曲目要求:只弹规定曲目中(1)一首练习曲(2)奏鸣曲(或小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4.专业及业余各组选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向上跳组参演;
5.演奏曲目,除标有D.C记号外,一律不反复。
四、参演方法
比赛程序:初选、复选、北京总汇演三阶段
报名及初选:
1.业余组选手原则上由各地分汇演区办公室负责各地的报名及初选,未设分汇演区办公室的地区也可以由各地集体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向北京组委会直接报名(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每人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艺术照或生活照各一张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严禁跨年龄组别参选,一经发现隐瞒实情,取消比赛成绩。
2.专业组选手由各院校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向北京组委会直接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每人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艺术照或生活照各一张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严禁跨年龄组别参选,一经发现隐瞒实情,取消比赛成绩。
3. 直接向北京组委会报名的专业组选手和未设分汇演区的地区的业余组选手需提供演奏录像(DVD光盘),录像资料不得进行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录像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
2)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1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光盘必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曲目和时长。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4)专业组参演人员报名提交演奏录像并经北京组委会审核后,直接参加北京总汇演;业余组在当地比赛后,按名次决定晋京参加汇演资格。
审核复选(包括各地选拔):
已设立分汇演区的地区,参演选手由当地分汇演区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进行推荐选拔。分汇演区不设专业组选手选拔。
直接报名并提供DVD光盘录像资料到组委会的选手,由北京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根据参选者提供的DVD进行认真审定,以确定进京参加总汇演资格。
进京总汇演资格可于2017年12月25日后,通过电话咨询或活动官方网站查询。
北京总汇演:
北京总汇演期间,业余组选手自选规定曲目一首,限时6分钟,分组比赛,由专家评委评选最终成绩。
专业组选手,采取复赛和决赛两场淘汰赛制。复赛:选手从规定曲目中自选一首曲目,限时5分钟,专家评委根据复赛成绩确定进入决赛名单。决赛:选手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复赛曲目重复),决赛曲目演奏限时8分钟,如超时,评委叫停中止其继续弹奏,但不取消其整个决赛弹奏的有效性和评奖资格,专家评委根据现场成绩评选最终名次。
五、活动时间
报名及初选阶段
(含地方分汇演区复选):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北京总汇演阶段:2018年2月3日-2月6日
总汇演场地: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等著名院校
六、评审办法
为了体现本次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活动的透明度,使选手能够依据相应的标准准备活动。本次活动组委会综合各种因素,同时遵照惯例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1.评委组成
分汇演区各组别评委人数3人以上。由分汇演区组委会聘请,评委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北京总汇演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组别评委3-7人,评委必须具备副高级专业以上职称资格。
2.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采用国际通用顺位法,评委现场打分、签名;打分交出后,评委及任何人均无权改动。
3.评选标准
本次活动,评委严格区分专业、业余选手的评判及打分标准,并根据不同组别分别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选手奖:为表彰和鼓励在本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组委会将按组别设立金、银、铜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教师奖:为表彰在钢琴艺术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及专家,组委会特设立“优秀钢琴教育工作者”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单位奖:为表彰在钢琴艺术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组委会特设立“钢琴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奖,颁发奖牌。
八、经费
1.本次活动组委会不收报名费,适当收取场地租金等费用。
2.所有进京参加总汇演的选手、领队及家人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其他事项
1.参演选手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汇演组委会和汇演监审组举报。违纪者将取消汇演成绩或获奖名次,严重违纪者将取消选手汇演资格。
2.各汇演代表队对所选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必须拥有合法著作权,汇演报名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供其著作权证明。如有弄虚作假者,其法律责任自负。
3.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有关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权限说明
1.所有选手参选DVD光盘资料请自留备份,所有邮来资料恕不退还。组委会对汇演所有节目及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和出版权。
2.为了充实本次活动,组委会还将开展其他相关活动,从而使本次活动更具深远意义,具体活动内容和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内容和时间进行必要调整。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报名即已认可组委会相关条例。
第八届星光校园·全国校园舞蹈(春节)汇演
汇演对象:热爱舞蹈艺术,并在舞蹈表演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在校师生均可自愿报名。
汇演种类:汇演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四种类型。
汇演组别:业余组分为:学前组:5周岁-6周岁 小学A组:7周岁-9周岁
小学B组:10周岁-12周岁 初中组:13周岁-15周岁
高中组:16周岁-18周岁 青年组:18周岁以上
专业组分为:
(专业组选手包括全国各地区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大学艺术表演系和其它文化艺术单位
师生及相关专业人员)
小学A组:7周岁-9周岁 小学B组:10周岁-12周岁
初中组:13周岁-15周岁 高中组:16周岁-18周岁
青年组:18周岁以上
为鼓励港、澳、台和海外舞蹈爱好者的参与热情,推动舞蹈艺术的发展,组委会将在参赛的港、澳、台选手中特设特别奖。
汇演要求:
1.本次活动,作品题材、形式、内容不限,鼓励艺术创新、积极向上、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内容,特别鼓励民族特色浓厚,富于青少年朝气蓬勃的舞蹈作品。
2.每个作品不超过5分钟,群舞作品不限人数。
汇演方法:
汇演程序:报名初选、审核复选(各地选拔)、北京汇演三阶段
报名及初选:
1.由各地集体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向北京组委会直接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每人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艺术照或生活照各一张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严禁跨年龄组别参选,一经发现隐瞒实情,取消比赛成绩。
2.专业组选手在当地的评审结果只占总分数的一部分,在当地评审后用录相方式全部送至北京组委会,最后由北京组委会评出最后分数,再通知各地,决定晋京参加半决赛、决赛的人员名单。专业组评委全部由各地报北京组委会审批认可。
3.专业组分当地初赛、北京复赛和决赛形式,业余组在当地比赛后,按名次决定晋京决赛资格。
审核复选(包括各地选拔):
由专家评委根据初选单位的推荐,对参选者提供的DVD进行认真审定。已设立分赛区的,由当地专家评委根据初选者所具有的舞蹈表演水准结合北京组委会要求进行选拔,确定进京参赛的名额。进京参赛资格可于2017年12月25日通过电话咨询。
北京决赛:
北京决赛期间,业余组选手自带作品参加,限时5分钟,分组次展演,由专家评委评选最终成绩。
专业组选手,参加复赛作品,限时6分钟,专家评委根据现场成绩评选最终名次。
活动时间:报名推荐阶段(含地方汇演):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审核复选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
北京汇演:2018年2月3日-2月6日
报名办法:
1.专业组报名者需提交本人参演作品的音像制品DVD一份,同一单位,不同参演节目需刻制在不同光盘上,音像制作不得进行后期剪辑特殊制作,否则视为弃权行为(每个作品需分别提供光盘)。
2.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格。
3.报名者需交近一年内半身照片(2寸)两张,以及身份、年龄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者可出具户口复印件,进京参赛时须出示证明原件)。
评审办法:
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参赛舞蹈评分(总分10分,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2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校园学生风采。(1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奖项设置:
选手奖:为表彰和鼓励在本次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组委会将按组别设立金、银、铜奖。
教师奖:为表彰在舞蹈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及专家,组委会特设立“优秀舞蹈教育工作者”奖。
单位奖:为表彰在舞蹈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组委会特设立“舞蹈教育先进集体”奖。
为专业组设立“星光奖”:颁发相关证书、奖牌(相关细则另行通知)。
经费:1.本次展演活动免收报名费,收取合理的场地费、评审费等费用。
2.申报晋京参演成功后,作者、领队及家人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相关权限说明:
1.参选节目伴奏仅收CD光盘请自留备份,每个节目一张光盘;
2.所有邮来资料恕不退还。组委会对所有节目及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和出版权,即无偿使用。
3.各参赛队对所选送参加复赛、决赛的作品,必须拥有合法著作权,参赛报名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供其著作权证明。如有弄虚作假者,法律责任自负。此材料不构成对相关方的要约,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内容和时间进行必要调整。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报名即已认可组委会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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